最令我开心的一件事是助人为乐,我用绵薄之力来协助人。我是靠这一信心来规定自身,也是用行動来证实自身。
还记得在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情况下,那就是下起暴雨的黄昏。那时候我与妈妈来到楼底下时,我踩来到一个鼓起物品,出自于求知欲我将它拾起来一看,原来是个钱夹。里边有身份证件、食堂饭卡、储蓄卡这些。钱夹应当放钱的但是却沒有。因此我想到到母亲以前被可恨的小悄悄过包,便是把钱取走后丢在了马路边,也是被善心的人送至了公安局。想起那时候母亲心急和气恼的模样(钱丟了能够 再赚,可里边也有银行存折、锁匙、身份证件这些),我的脑壳里仿佛也看到了失主心急的模样。因此我不容分说地决策和母亲把它送至公安局。这时候母亲听见我的见意后表明十分赞同,便迫不及待地冒着暴雨来到公安局。警察蜀黍对大家开展了简易的了解和纪录,表明一定尽早寻找失主。
几日后公安局果然传出了喜讯,依据身份证件的信息内容找到失主,我十分高兴。原先失主是矿业大学的大二学员。失主在电話里对我说:“刚从河南省家乡回徐念书,回校才发觉钱夹没了,正为这件事情闹心呢!丟了身份证件要到家乡再次申请办理,即耽搁授课又要不用客气。食堂饭卡丟了也不可以在食堂吃饭,近几天全是借同学们的钱度过的。最重要的是储蓄卡存着这学年的零用钱和学费,可没身份证件又没法补办银行卡。真将我气得像心急火燎。当公安局通告我后,我确实十分兴奋。实在太谢谢你了小孩子!”想听完姐姐得话后也非常开心,而且告知姐姐舒心了解一下吧!
我觉得帮助他人简直件快乐的事!
江苏临沂市云兴小学四年级:董昊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