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这肯定是一本吸引我的书。
翻开后,我确信这是写给所有叛逆青少年的,书里面开口闭口的“混账”、“该死”既会让严肃古板的大人皱起眉头,也会把乖巧无知的小孩子带坏,而让我们来读却是最为适合不过,看到男主人公真性情的爽快骂声,似乎让我自己也感同身受。
霍尔顿在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,16岁的他抽烟,喝酒,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,四次被学校开除,这看上去是一个自甘堕落的少年。然而他的身体一步步往下陷,而他的灵魂在挣扎着,他渴望光明,这个世界却根本没有光明可寻。他期盼理解,这个世界却无人理解他的灵魂。颓废,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,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?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,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,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不过是为了“出人头地,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”。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,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,酒和性。在腐烂的苹果里当蛀虫的日子,无所谓有,无所谓无,他宁愿抛弃所有过宁静的日子,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,守望着那些纯洁的没有参与成人世界的孩子们。
书中那个老师的话让我刻骨铭心“: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,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。”现实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,变成成人的代价,是褪去浮华的幻想,带上沉重的枷锁,逼迫着自己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,去交往不愿意交往的人。这是我们都躲避不了的,改变不了的,这也是当今社会的残酷所在。
最后霍尔顿打算到乡下去乔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——人体健全的功能反会撕毁自由,会撕毁他理想中的梦。可是唯一肯听他讲诉他那些常人无法理解的妹妹,也追随着游乐场而去。合上书,我久久沉思。他的归宿在哪里,他的回忆去何处,而我们那些叛逆的梦想又将随着岁月流逝被埋葬在何处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