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一晴
今日,我仍旧到朱老师家做作业。语文课、数学作业迅速就做完了。离用餐的時间也有一点间距,我便在他们家悠闲自在散发展来。造化弄人的是,我将桂子豪亲哥哥的杯子撞倒了,水撒了一桌。朱老师赶忙把桌子上的水擦干净,金老师用来电吹风把桂子豪的书籍风干。教师指责了我,我却不在意地说:“是他外盖未盖紧,又并不是我弄翻的。”
“他有义务,你也有义务,不应该把义务推在他人的身上”。教师严格地对我说。
可我还是知错不改,蛮横无理。“喝了水时杯子应当放到背包里,不应该放到桌子上,它是一错;杯子水杯未盖紧,也许是他自己撞倒的呢!它是二错。简直息事宁人!朱老师如何还能帮他忙呢?”
朱老师耐心地对我说:“犯错误了,不应该把义务推倒他人的身上,想要从本身找缘故。犯错误并不恐怖,恐怖的就是你害怕当担、应对。”
我猛然觉悟了。赶忙对桂子豪亲哥哥致歉:“确实抱歉,我不会应当把义务推倒你的身上。”桂子豪亲哥哥笑了……
安徽省安庆市人民东路小学二年级:罗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