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里养了一只十分可爱的狗狗,我喜欢它。
它全身上下是淡黄色的,一双耳朵软绵绵的垂着着,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,好像要跟人讲话一样,确实是讨人喜欢。它非常喜爱日晒,在阳光底下四脚朝天肚子朝上有气无力地躺在哪,等你给它挠痒。手刚遇到她的毛皮,它就一动不动,它便会闭上眼假如有些人走回来,它便会聪明伶俐的抬起头。有时候它不知道从哪窜了出去,在我身后背后又蹦又跳,如同久违了的小孩看到母亲一样。要我禁不住就要抱它了。
它吃骨骼的情况下它就用前爪把骨骼给按着,它用它的小牙咬骨骼。狼吞虎咽很是漂亮。
假如它不对,我讲它,它便会低着头,仿佛在说:”小主人,对不起,我下一次从此害怕了。“这是我的气就跑到九霄云外了。假如对不起,父母再聊我,它便会用头蹭我的腿,仿佛在宽慰我。
就是我家的小黄狗我喜欢它。
大连金州区城里小学四年一班四年级:张淋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