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人的一生中,拥有很多相互之间对立面的能量:正与邪、正义与邪恶、真与假、美丑,人的本性的美善和丑陋的交错就拥有法律法规。提到法律法规一定有很多人 会感觉它是多么的的威势、高尚、公平。可是我却觉得法律法规还一些缺点。
比如:有一个走在马路边的人,它用头碰车自尽,这本来一点也不关车主人家的事,可是买车人却要对于此事承担。我认为这十分不合理,本来就是那个人自身要自寻短见,买车人仅仅把车停在马路边,他自己用头撞着自尽,又不是买车人驾车去撞他,可买车人却要给他们的亲人赔付。很有可能有些人要说:“它是理所当然的事儿,假如买车人不把车停在马路边,还会继续有事吗?”可是我却会辩驳她们:“车停在马路边的临时性地下停车场理所应当。并且这名买车人不把车停在马路边,就不容易有其他车吗?为何让买车人承担?如果是你,你能如何?”我认为这条法律法规存有着比较严重的缺点。
也有一条法律法规是:有精神疾病的病人,无需给自己的个人行为承担。我认为这条法律法规十分荒诞,精神疾病的病人居然能够 无拘无束,犯了罪还能够满不在乎的渡过。精神病人确实无需受法律法规的经济制裁吗?这次争辩也不断了好长时间。我另外也觉得,精神病人必须法律法规的经济制裁。如果是并并不是有心行凶能判一年之上二十年下列;如果是不经意偷了他人的物品能够 判十年下列的刑期,较为轻度的还能够无需判处……总得来说,精神病人是必须法律法规的经济制裁的,但是比平常人经济制裁的轻。
法律法规真实要保证“法网恢恢,姑娘不漏”也有一定的间距,因此 希望有些人能将法律法规这一条网修复好,抓到这些“出水孔的人”!仅有那样我国才可以变成真实的法律法规之国。
五年级:唐文凯